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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/規則] (已廢止)公路邦新站於7/1正式啟用,所有板務規則依既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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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7-1 01:07:32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公路邦新站於7/1正式啟用,所有板務規則依舊站規定及論壇臨時約法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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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若情事過於嚴重者可由版主逕行加入黑名單並強制退出本邦。

最初謹訂:97.01.15 by ice2006(南極冰魚)
最新修訂:100.05.25 by pfry19855(Pet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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