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除了台南市已完成市道、區道之法定公告程序外,其餘直轄市仍然還是縣道、鄉道。 |
不過就算修法了還是要重新公告編為市道才算數吧? |
本文章最後由 sss89229 於 2014-2-8 14:01 編輯 公路法在去(102)年6月18日修法,同年7月3日公告生效 以下節錄 一、公路:指國道、省道、市道、縣道、區道、鄉道、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。 二、國道:指聯絡二直轄市(省)以上、重要港口、機場及重要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。 三、省道:指聯絡二縣(市)以上、直轄市(省)間交通及重要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中心之主要道路。 四、市道:指聯絡直轄市(縣)間交通及直轄市內重要行政區間之道路。 五、縣道:指聯絡縣(市)間交通及縣與重要鄉(鎮、市)間之道路。 六、區道:指聯絡直轄市內各行政區及行政區與各里、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。 七、鄉道:指聯絡鄉(鎮、市)間交通及鄉(鎮、市)與村、里、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。 八、專用公路: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,專供其本身運輸之道路。 修改後解決五都範圍內的公路問題 縣道改稱市道,鄉道改稱區道 省道方面則有〝直轄市(省)間〞項目解套 以136為例,根據法律,無論在台中市或南投縣,應該全線稱為市道136 不過自己私下習慣是:台中市內稱市道136,南投縣稱縣道136 暫時建議只要有進入現在直轄市範圍的原縣道稱為市道 |
那統稱縣道好了,因為台灣的縣市道編號相同 但縣市級別不同 統稱為縣道 此縣道整條全縣位於直轄市範圍內,可稱為市道 詳細情形我不瞭解啦,不過這題要用縣道還市道呢 你們說呢 |
我覺得是指題目裡面寫市道,標題答案公佈又變成縣道的問題 BTW 這條現在事實上到底是縣道還是市道啊...? |
瑞芳還真的有... 不過這邊稱作市道106沒問題^^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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