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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基會:國道免費里程應取消 新聞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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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11-1 17:41:55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http://www.ptt.cc/bbs/Road/M.1383057681.A.4AC.html看到這裡,來補一下

原文:http://www.consumers.org.tw/unit412.aspx?id=1741

交通部推動國道計程收費,其目的是要避免用路人因從不同交流道進入國道,卻不一定都會遇到收費站導致收費不公之情形,以達到「使用者付費」的公平原則。政府更不斷強調,在國道基金總收入不變的情況下,實施國道計程收費因納入原本無收費之短程旅次費用,可減輕長程旅次的負擔,但橫向國道該不該收費、該不該有免費里程等爭議問題,讓計程收費費率遲遲無法定案,國道計程收費實施時間也從原訂的今年元月開始一延再延。

交通部預計最遲今年底實施國道計程收費,雖然交通部曾表示會在實施半年前公佈計程費率,卻直至2013年10月3日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才確定「國道計程收費」方案費率,為前2年橫向國道不收費,縱向國道每日每車20公里免費里程,200公里內每公里1.2元,200公里以上每公里0.9元。然而此費率經過試算,卻發現並非所有長程旅次皆可減輕負擔,甚至增加費用,更會減少國道基金的收入總額!如此定案內容讓人不禁質疑,此方案究竟哪裡符合推動國道計程收費之目的?又是否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?

*偽民意扭曲正確的政策,不僅不公不義,亦難永續發展!

由計次收費改成計程收費,若秉持使用者付費原則,一上國道就開始計費,意味著許多原本不需經過收費站的都會區短程旅次變得需要收費,因此當政府為準備實施計程收費,拋出收費費率方案的同時,反對聲浪也紛紛出現,而是否應該提供免費里程更成為討論焦點,交通部甚至為此進行兩次民調,作為費率方案參考依據。

高公局於今年6月進行第一次民調,共有3種方案提供民眾票選,分別為方案一:無免費里程,單一費率0.9元/公里;方案二:每日每車免費里程15公里,標準費率1.2元/公里(行駛里程<200公里),長途優惠費率0.9元/公里(行駛里程≧200公里);方案三:每日每車免費里程20公里,標準費率1.3元/公里(行駛里程<200公里),長途優惠費率1.0元/公里(行駛里程≧200公里)。高公局表示此次民調結果三方案支持度相近,因此再於7月進行第二次民調,提供方案一、方案三及都不支持三個選項讓民眾票選,最後由方案三即20公里免費里程出線。

根據高公局表示,第一次民調方式是以「第一方案與第二方案會選擇哪種方案?第二方案與第三方案會選擇哪種方案?第一方案與第三方案會選擇哪種方案?」兩兩比較方式的讓消費者選擇,再計算出所謂的平均支持度,即民調結果,此調查方式似乎有操弄之疑慮。但不管如何,根據高公局提送立法院的書面資料顯示,第一次民調結果,支持方案一(無免費里程)的民眾有48%,支持方案二(免費里程15公里)的有45%,支持方案三(免費里程20公里)的比例最低,僅44%,此民調結果顯示其實已經有近半數用路人可以接受無免費里程方案,也顯示多數民眾願意配合政府推動計程收費,達到「走多少、付多少」的公平原則。

令人質疑的是,高公局卻以「三方案支持度相近」為理由,進行了第2次民調,但調查方式與第1次不同,且可選擇方案僅剩方案一及方案三;就算要進行二次比較,不是應該由支持度最高的方案一與次高的方案二進行投票嗎?為什麼會是由方案一及方案三重新票選?而第2次民調結果就是方案三獲得最多支持,最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似乎也參考此結果,最後調降計程費率0.1元/公里定案。

事實上,免費里程20公里的措施不僅鼓勵小汽車私人運輸的通勤行為、打擊公共運輸政策,更是和交通部自己公告的「公共運輸優先政策」背道而馳,違反了「永續交通發展理念」!政府願意聽取民意很好,但面對正確的政策就應該用正確的方法執行,而不是「會吵的就有糖吃」,高公局也知道許多專家學者都不認同免費里程20公里的措施,第1次民調結果更顯示相對多數人接受「走多少、付多少」付費機制,最後卻因為第2次民調結果支持免費里程20公里勝出而定案。因為民意,讓原本計程收費應達成的目標無法達成、想解決的問題無法解決,豈不是白白浪費了好的政策?



* 20公里免費里程無法達到推行計程收費公平收費、紓解交通的目的!

政府推動國道電子計程收費過程紛紛擾擾,立意良好的政策卻遲遲無法順利推行,撇開電子收費系統ETC的爭議不說,計程費率也一直是爭議所在。根據高公局指出,現行國道收費情形有64%的車流不必經過收費站、不用付費,換句話說只有36%的用路人支付通行費,因此為達到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,希望透過計程收費以解決付費不公、長途旅次補貼短途等問題。

然而議論多時的收費方案,最後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為每日每車20公里免費里程,200公里內每公里1.2元,200公里以上每公里0.9元的三段式費率方案。仍然是個問題多多的費率方案!

1.長程旅次補貼短程旅次依舊無解:政府推動計程收費主要目的之一,就是希望能解決長程旅次補貼短程旅次的不公平付費機制,然而計程收費提供免費里程20公里,等於還是有許多原本無需支付通行費的短程旅次依舊不需付費,長程旅次仍然要補貼短程旅次。

舉例來說:若「無免費里程」,計程費率為0.9元/公里,跑50公里須支付45元,但採「免費里程20公里」,則僅需支付36元。若是跑100公里,「無免費里程方案」需支付90元,「免費里程20公里」則需支付96元,若是跑200公里,「無免費里程方案」需支付180元,「免費里程20公里」則需支付216元。由此便可看出,只要行駛100公里以上,「免費里程20公里方案」費用會高過「無免費里程方案」,甚至可以說是跑越多、付越多,並未達到減輕長程旅次用路人負擔的目的。

2.長程旅次負擔並非全部減輕:計程收費另一目的,是減輕長程旅次用路人的負擔,原本計畫在通行費總收入不增加的情況下,因加收現有未過站短程旅次之通行費,就可分擔長程旅次負擔。

然而如前所述,由於採用免費里程20公里措施,已經破壞計程收費原有的公平機制,長程旅次的負擔當然也就無法減輕,甚至有所謂的「十大苦主」路段!即使高公局表示這些路段多屬於現況中長距離未收費路段,但若是無免費里程方案,需增加的費用也不至於像免費里程20公里方案多。

3.無助紓解國道雍塞問題:推動計程收費,除了希望能解決付費機制的不公問題之外,政府也希望藉此分流部分短程旅次或都會區用路人,改走一般道路,讓某些特定時段如上下班時間,可以舒緩國道車流、避免塞車問題,長途旅次的用路人也不必一起塞在車陣中、浪費時間,車道流暢還可以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!

然而20公里的免費里程方案,讓未過站的短程通勤用路人依舊可以免付費走國道,節省時間之餘就不會有人願意改變習慣、選擇走一般道路,高速公路變成慢速公路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!也和政府不斷宣導要節能減碳的政策相背離。

此外,分析國道3號中部路線,和美至霧峰路段的設計幾乎為橫向道路,若走國道3號南下,其路途明顯較國道1號長,所謂「十大苦主」路段就幾乎都是經過此路段。用路人依政府設計的路線行走國道3號,按照目前費率方案,通行費、時間、油料成本皆比走國道1號多上許多,屆時可能導致用路人湧上國道1號,造成國道1號大塞車,也與車輛分流目標背道而馳!

4.計程試算公式複雜,民眾霧煞煞:在計程費率定案之前,高公局就有在官網提供通行費試算服務,以「里程計價」方式計算,民眾只要輸入起迄點,就可以獲得行駛里程、各方案的詳細費率計算公式說明及現行計次通行費用等資訊,讓民眾一目了然。

不過等確定費率後,高公局的試算公式改為「牌價法」,先將旅次里程以每公里1.2元計算,再扣除免費里程20公里費用(24元),超過200公里再扣除25%長途優惠金額,且試算頁面民眾無法看到里程數、計算費率;新版試算公式顯然弄得很複雜,民眾難以自行計算。就算原本「里程計價」公式較不複雜,但若是採無免費公里數的方案,只需要計算單一費率,不是更簡單明瞭?

5.國道基金收入短收:交通部推行國道計程收費之初,即表明國道基金收入不會因此增加,希望能藉此獲得民眾支持計程收費政策。在確定橫向國道不收費的情況下,交通部提供三種費率方案供民眾票選,第2次民調票選結果為「免費里程20公里,200公里以內1.3元/公里,超過200公里1.0元/公里」支持度最高。而最後拍板定案的費率則是「免費里程20公里,200公里以內1.2元/公里,超過200公里0.9元/公里」,每公里費用再降0.1元的結果,就是國道基金收入嚴重短收,從220億元降為185億元!

也許是考量不要讓民眾一時之間負擔過重,但又是提供免費里程,又是降低通行費率,導致國道基金短收,那麼是否會影響到國道的維修保養?國道建設所需費用又該怎麼辦?除了可能造成建設延緩,別說要永續經營交通運輸,更是把負債留給下一代!



* 2年檢討時間太長!應1年後即檢討並改善問題!

高公局表示,計程收費實施2年後,會整體檢討費率方案,亦會討論橫向是否收費。但消基會認為,目前定案的計程收費費率,應馬上取消免費里程,使用單一費率計程收費,不但較為公平亦符合推動計程收費的理念。雖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於10月3日拍板定案,要再修改計程收費費率方案內容的可能性極小,但其中原本取消eTag打折的措施,因為輿論民意反彈而急轉彎改成準時繳費就打折,消基會也希望立法院或交通部能聽取專家的建議,再來個急轉彎,讓計程收費費率能轉到正確的執行方向!

若真的已經沒有修改的空間,消基會呼籲,計程收費費率檢討時間應縮短至一年。如前所述,改為計程收費後,多數用路人的習慣並不會被迫改變,相信一年的適應時間應該就已足夠。時間拖的越久,錯誤的政策所累積的影響就越嚴重,改善問題當然是能越即時越好,否則到最後受影響的還是民眾!



*    消基會呼籲

政府推動計程收費之目的,就是要改善現行計次收費所造成的付費不公、長途補貼短程的問題,也希望藉此紓解國道壅塞、甚至鼓勵民眾改撘乘大眾運輸工具,進而達到交通運輸永續發展、節能減碳之目標,是確實應該執行的政策。

推動新政策所產生的陣痛期是無可避免的,畢竟長久以來的習慣要改變需要時間適應,但要如何在正確政策與民意反彈間取得平衡,政府應該努力向民眾溝通、讓民眾了解,縱使考量民眾適應問題,也不應完全犧牲專業與公平性。免費里程20公里讓原本應該適應付費的用路人依舊不用付費,該改善的問題無法改善,這樣的政策是要適應什麼?執行的目的又是什麼?若是考量民眾適應問題,也不需提供這麼長的免費里程,否則2年後再檢討,未付費的仍然不願付費,政府又該如何繼續推動政策?

推動新政策是應該考量民意,但不是不顧專家意見順從民意,更不是挾民意讓正確的政策改的亂七八糟又無法達到政策理念,因此消基會呼籲,交通部及立法委員們,應直接取消免費里程20公里,讓計程收費能真正解決問題,讓付費機制符合公平原則!

另外,每當遠通電收因使用率未達合約標準被罰款時,經協調委員會後皆不罰,最近一次高公局強調會開罰4億多元,至今其結果仍未有下文。現在計程收費即將實施,國道基金將因定案費率而短收,但遠通電收卻仍然可以「依合約」坐收委辦費及通行費儲值金利息,相當不合理!政府與遠通電收的不合理合約,也應盡速修改,不應該讓業者吃定政府、吃定消費者!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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