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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新北市市道、區道編定追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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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14 19:51:52 |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  目前台南、高雄的市道、區道均已公告。看了台南、高雄的公告,深深覺得地方級公路系統,由於人力、財力的不足,所以無法與國道、省道相提並論。
  首先就人力而言,不像公路總局有規劃組根據交通流量、各工程處回報現況這樣有團隊推動的龐大人力;往往都是一個承辦人單獨負責。因此,一個公務員怎麼來編定公路系統呢?那只是他眾多業務的一項,沒辦法一條條去看,所以往往都是【向文書單位調閱檔案室的歷史文件】,而各個時期的承辦人在檔案歸檔、檔號編定又可能有差異,所以往往抓到的檔案會不一樣,所以才會發生把早已淹沒於大自然的鄉道又重新復活。
  其次,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負責公路系統編定的單位,居然不是交通機關,而是工務機關。而工務機關是否是由交通工程背景出身的公務員負責,又是少之又少。(能不能有22個Peter出身的公務員分發到各縣市呀!)以新北市為例,是由工務局養護工程處養護一科負責。台中市則是由建設局負責。當然規畫就缺少了交通工程的專業。
  至於經費,更不用說,除了台北市可以常常換路牌外,能省就省。
  日前寫信向新北市查詢,目前市道、區道編定進度:
1.已於102年起辦理檢討及公路設施總清查,預定103年度底報請交通部核訂公告。
2. 公路(市道、區道)系統里程牌部分,將檢討後依公告路線重新設置。
  而詢問新北環快是否編定公路系統,沒有正面答覆。(據了解,是因為【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】快速公路屬於省道以上等級,所以是否能編成市道或區道,恐怕會有適用高快速公路交通法規的疑慮,不知邦友怎麼來看待)而混亂的縣道106甲、107甲也不知道會怎麼處理?
因此,在此呼籲邦友,要主動出擊,一起協助新北市的承辦人檢視目前縣道、鄉道的問題,才能有機會改變現況,迎接新的市道與區道。
目前編定作業是依據【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】及新頒布【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】及【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設定要素表】來編定。
如果要新編市道或區道,依據要素表的定義,我整理一下新北市各行政區等級資料如下:


都會中心:臺北市
副都市中心:板橋、新莊、中和區
主要地方中心:三重、蘆洲、樹林、土城、三峽、永和、新店、淡水、汐止區、基隆市
次要地方中心:林口、五股、泰山、鶯歌區
重要鄉鎮:八里、三芝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深坑區


  有興趣可以鍵盤規劃一下,至於想建議新北市政府擬的構想,作法如下:
1.直接寄信給承辦人,不要寫給機關,免得承辦人增加公文量:
地址:235-47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
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養護一科梁先生收
2.規劃建議和公路設施設置錯誤請分別寄信
  對於規劃的建議,建議不要將目前目前里程牌、標誌插錯混為一談,就只要談哪些道路要編定為公路,哪些要解編成為市區道路。如果能把路線圖附上更好。如果原來的鄉道公告的起迄點、路線就有錯誤,請一定要告知,附上照片更好。(維基百科承辦人應該有看過了,只是因為沒有照片,他不一定採信)
3.各路線請依據要素表條件說明編定市道或區道的資格
以上從法規面與個人資訊提供邦友參考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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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4-10-23 15:10:07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文章最後由 jowquen 於 2014-10-23 15:12 編輯

新北市的部分,承辦人我不認識,只是如果能具體將資料寄給他,最好有里程數、路線圖,承辦人收到信之後,可以直接套用,他們應該會樂意接受。(用市長信箱會增加他們公文量,最好不要)

台中市部分,今日承辦人許幫辦工程司回電感謝建議,他對這塊似乎陌生(連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分級基準也沒聽過),如果有建議他說很希望聆聽。有留下聯絡方式給我,如果我們有一份類似的運研所的報告給他,跟他稍微說明,應該有機會納入參考。Peter大有建議先內部研究路線後,再找他討論分享。
許幫辦說,原來去年有編預算希望委託顧問公司研究,只是市議會整筆刪除預算,他只能自己來,但他無力一條條去檢視,所以他說如果邦友(他不認識公路邦,我稍微介紹一下)有建議,他很樂意我們直接寄資料給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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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4-10-23 18:26:11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文章最後由 jowquen 於 2014-10-24 09:30 編輯

以下是我信件的內容;市道建議僅依路寬,其交通流量是否符合標準,另須檢視。
市府您好:
    請教貴府在去年公路法修正施行後,本市原縣、鄉道廢止,改制為市、區道的作業,不曉得目前的辦理進度為何?預定何時函報交通部核定?有關本市市、區道的編定的主管機關是哪一個單位?
希望貴府在整理時,不要直接將舊有縣、鄉道直接改制為市、區道,能依據【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】及新頒布【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】及【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設定要素表】來編定。
    譬如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1條規定:【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路段之修建工程,如公路規劃標準低於都市計畫標準時,應依都市計畫標準一次辦理;如都市計畫標準低於公路規劃標準時,得循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或將公路改經市區外圍興建繞道路線。】因此,許多經過市區人口稠密區的舊有縣道或鄉道,建議可以解編。尤其本市已經鋪設完成多條生活圈道路,其標準均較原縣道、鄉道為高。
網路上有許多針對目前編定的錯誤有提供建言,也請參考。(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台中市鄉道列表)

有關舊有縣道處理,建議如下:
121線:改線,日南市區改走慈德路接省道1號
125線:解編
127線:改線生活圈道路(黎明路不是不重要,只是路寬限制其服務水準,可降為區道)
129線:太平北段併入136縣道,南段解編
132線:改線大甲市區路段改走大安港路-文武路-信義路-光明路-水源路
132甲線:解編
136線:太平以西解編
140線:不變

有關本市市道編定,建議如下:(以下路段以舊路名登錄)
121線:改線,日南市區改走慈德路接省道一號
125線:龍井一-大里(龍井中龍路-南屯向上路三段至五段-南屯五權西路二段-南屯文心南路-大里德芳路-大里德芳南路-立元一橋前)
125甲線:南屯山仔腳-南屯三厝(南屯忠勇路-南屯五權西路三段-南屯交流道-南屯五權西路二段)
127線:潭子-彰化芳園(潭子福林路-環中路一段至八段平面道路-溪尾大橋-彰化芳園)
129線:烏日-北屯(烏日環河路一段至五段-大里元堤路一段至二段-東區六順路-北屯軍福路-北屯松竹路接省道三號)
129甲線:新烏日-南屯一(烏日高鐵東路-建國路-中彰快速道路平面段-接環中路)
132線:改線大甲市區路段改走大安港路-文武路-信義路-光明路-水源路
132甲線:解編
136線:石岡土牛-國姓龜溝(石岡土牛-原縣道129線-大坑祥順西路-太平環太西路-太平東平路-原縣道136線-國姓龜溝
140線:不變

鄉道改制為區道部分,建議如下:
1.鄉道除山區全數保留。
2.區道以跨區為主,同一行政區之鄉道(尤其是鄉鎮中心),建議解編,以路牌路名指引即可。如中77鄉道。
3.在台中港特定區、在市區(如舊台中市轄區、太平、大里、烏日、潭子、豐原人口稠密區)路段的鄉道,可以解編或調整至較寬道路,透過路牌來引導。
4.原舊台中市轄區已解編鄉道,如市中75等,為求公路連貫,可考慮復編。
5.解編之縣道,如仍有重要性,可編定為市道。
----
公路路線系統分類基準
本基準之都市階層,劃分為下列七級:
一、都會中心:市中心區人口在一百萬人以上,連同其衛星城市總人口達二百萬人以上之都會區。
二、副都會中心:
(一)市中心區人口在四十萬人以上未達一百萬人之直轄市政府所在地。
(二)人口在四十萬人以上之市政府或直轄市之區公所。
三、主要地方中心:
(一)人口在二十萬人以上未達四十萬人之市政府。
(二)人口在十萬人以上未達四十萬人之區、鄉(鎮、市)公所所在地。
(三)人口在十萬人以下之縣政府所在地。
四、次要地方中心:人口在五萬人以上未達十萬人之區、鄉(鎮、市)公所所在地。
五、重要鄉鎮:人口在二萬人以上未達五萬人之區、鄉(鎮、市)公所所在地。
六、一般鄉鎮:人口在二萬人以下之區、鄉(鎮)公所所在地;或聯絡道路合於公路路線設計標準六級路以上之原住民部落。
七、村里聚落:區、鄉公所所在地以外之人口集居地。
----
Ⅲ市道C主要公路3-4級:
1.都會中心或副都會中心與主要地方中心之聯絡線。
2.都會中心或副都會中心與次要地方中心或重要區、鄉(鎮、市)之聯絡線。
3.主要地方中心與次要地方中心之聯絡線。
4.二高速公路之聯絡線。
5.二次要地方中心之聯絡線平均每日交通旅次在20,000PCU以上者。
6.高速公路與主、次要地方中心之聯絡線。
7.都會中心、副都會中心或主、次要地方中心與特定地區之聯絡線平均每日交通旅次在10,000PCU以上者。

Ⅴ市道D次要公路4-5級:
1.都會中心或副都會中心與一般區、鄉(鎮、市)之聯絡線。
2.主要地方中心或次要地方中心與重要或一般區、鄉(鎮、市)之聯絡線。
3.二次要地方中心之聯絡線。
4.二重要區、鄉(鎮、市)之聯絡線。
5.一般區、鄉(鎮) 之間聯絡線平均每日交通旅次在10,000PCU以上者。
6.主要地方中心與村里聚落之聯絡線平均每日交通旅次在10,000PCU以上者。
7.二省道必要之聯絡線。
8.都會中心、副都會中心或主、次要地方中心與特定地區之聯絡線平均每日交通旅次在5,000PCU以上未達10,000PCU者。

Ⅵ區道E地區公路4-6級:
1.主要地方中心與村里聚落之聯絡線。
2.次要地方中心或重要區、鄉(鎮、市)與村里聚落之聯絡線。
3.重要區、鄉(鎮、市)與一般區、鄉(鎮)之聯絡線。
4.一般區、鄉(鎮)之間聯絡線。
5.二村里聚落以上之聯絡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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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4-10-24 10:00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台中市各區資格:
一、都會中心:台中直轄市
二、副都會中心:無
三、主要地方中心:
北屯區256,353
西屯區215,698
大里區204,847
太平區179,031
豐原區166,075
南屯區160,133
北區147,820
南區118,386
西區116,395
潭子區104,477
四、次要地方中心:
大雅區92,028
沙鹿區86,431
清水區86,063
大甲區77,889
龍井區75,697
東區74,579
烏日區70,656
神岡區64,903
霧峰區64,357
梧棲區56,035
大肚區56,026
后里區54,090
東勢區51,936
五、重要鄉鎮:
外埔區31,839
新社區25,311
六、一般鄉鎮:
中區19,945
大安區19,700
石岡區15,634
和平區10,586
鄰近縣市定義:
苗栗縣
重要鄉鎮:
苑裡鎮48500
一般鄉鎮:
卓蘭鎮18462
三義鄉17394
泰安鄉5964
彰化縣
主要地方中心:
彰化市236646
次要地方中心:
和美鎮90173
重要鄉鎮:
伸港鄉35985
芬園鄉246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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